达川市监函〔2022〕67号
冯铮委员:
您在区政协二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建议》(第12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按照市食安办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达川区食安办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关于开展2022年达川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能职责,全区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更加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年度综合绩效管理,做到了食品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充分利用“风险隐患上报平台”录入数据,加强我区食品经营主体的风险隐患排查,目前录入5883户,检查7017户/次,发现风险隐患并整改723件。
充分利用全省“春雷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和2022年“达州食品安全行”等行动,加大对全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2021年,我局查处食品安全的案件120件,罚没70万余元;2022年,截至目前立案175件,一般程序案件102件,已结案80件,罚没40万余元。
二、加强党政同责考核,提高各地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根据我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的通知》,加强对基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职责的落实的监督和监管能力的指导。充分利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员和村(社区)协管员,做好“最后一公里”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积极协助区级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有效弥补监管部门监管的盲区。同时,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对达川区2021年度食品安全考核。
今年5月下旬至6月底,区食安办对辖区部分乡镇(街道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乡镇食安办建设、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治理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一季度督查通报了全区乡厨管理、集体聚餐申报、信息上报等情况。目前,区食安办正在谋划2022年下半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工作,计划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三、部门协同合作、齐抓共管
6月召开“2022年达州食品安全行—达川在行动”工作会、8月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培训会,10月份,召开食品安全分层分级管理“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会、农村家宴培训工作会、校园周边及冷链食品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加强各级各部门的联系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培训,明确职能职责共同抓好全区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对健康的科学认识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宣传媒介等多形式、多内容、多时段地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3.15”等进行饮食用药安全宣传,印制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万份,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6月底至7月,全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近距离的宣传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保健食品等识别技巧,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2万余份。
五、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食品安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一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食安链”上传相关数据,方便对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根溯源;二是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从业人员每周两次核酸检测、全面加强重点场所每周环境采样。
六、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统一处置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强调经营主体对所经营食品的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强化主体责任,如发现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对于扣押的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或年底进行集中销毁,销毁的方式是运往我区的垃圾焚烧场销毁;整个过程会通过各类媒体向广大群众公开。
“民以食为天”,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